贺同强
副主任医师
西北妇女儿童医院 妇产科重症监护室
孕期B超的筛查,首先要明确孕期可能要做3~4次的B超,而且孕期B超对胎儿来说基本上没有任何风险或者危害。
首先是怀孕的11~13周+6之间的孕早期(NT)筛查,是唐氏综合征的检查,二是怀孕的18~24周的孕中期系统B超,重点排查胎儿的各个系统有没有发育异常,如心、肝、肾、脾各个问题,三是怀孕32~34周之间的孕中晚期B超,进一步排查胎儿的发育有没有畸形,因为胎儿的畸形在不同的阶段可能会有不同的表现,四是怀孕37周的足月妊娠B超,明确胎儿的发育和孕周是否相符,怀孕40周需要再做一次B超。